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相关从业工作证明、表彰奖励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考试由镇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和体检,最后进行公示和聘用。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为着力打造平安镇雄、法治镇雄,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镇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名额:1.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50名(限男性,其中40名为骑警队员);2.乡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5名(其中:母享派出所1名,限男性;杉树派出所1名,限男性;花山派出所1名,限男性;场坝派出所1名,限男性;中屯派出所1名,限女性)。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40名骑警队员岗位为退役军人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凭);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4.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报考40名骑警队员岗位的,身高不得低于170cm,裸眼视力不得低于5.0);5.报考40名骑警队员岗位的,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及以上;6.具有镇雄籍户口或常住地为镇雄范围的其他地域人员;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9.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等处罚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曾经在镇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已离职的;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2.报名地点:镇雄县公安局机关大楼8楼政治工作室(镇雄县旧府街道清风北路1号);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相关从业工作证明、表彰奖励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4.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二)资格审查镇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三)考试考试由镇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1.笔试(1)笔试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3)笔试范围:含政治理论、常用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警察礼仪礼节等;(4)笔试地点:镇雄县公安局机关大楼3楼会议室。2.面试(1)面试人员:所有参加笔试人员;(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3)面试地点:镇雄县公安局机关大楼8楼政治工作室。3.体能测试(1)根据参试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通知相应人员参加体能测试;(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签订《镇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4)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未达合格线成绩的即被淘汰,取消后续招聘程序。A.男子组项目(合格线):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纵跳摸高:≥265厘米。B.女子组项目(合格线):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4″1;31岁(含)以上≤14″4。800米跑: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纵跳摸高:≥230厘米。(四)考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镇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五)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雄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镇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或如实反映问题。(七)聘用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问题反映的,镇雄县公安局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用工合同,聘用年限不低于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镇雄县公安局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对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一律予以辞退。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一)工资待遇:到卡工资3000元+相关保险;(二)进入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人员,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往后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及公示;(三)报名结束后的招聘流程将通过“镇雄警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一律视为弃权;(四)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五)本通告由镇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0-312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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