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君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区选调1名检察干警。选调范围为君山区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为检察官助理,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作风好、工作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等。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与调入等。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违反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队伍年龄结构,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区选调1名检察干警充实到君山区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1.选调范围:君山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选调职位:检察官助理岗位1个。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6.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与现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未满的、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录取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与本院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君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

报名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7室(君山区九公里)。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所需资料:

①《2024年君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

②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④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君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君山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2.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开考比例规定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经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选调计划数,另发补充公告。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考察和体检

1.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君山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递补。

2.体检人员的确定:在被考察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依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的意见》(湘禁毒委[2020]26号)执行,体检项目中包含涉毒吸毒人员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体检。

(八)公示与调入

1.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选调职位数1︰1确定拟选调人员。

2.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1.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职位空缺,由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月1日。

3.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君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4.公告中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30-8152529。

6.监督电话: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18817027722。

附件:君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4年1月18日

标签: 选调 君山区 笔试 人民检察院 报名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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