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北京物资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物院发〔2022〕60号)和《关于推进和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现组织开展2023年入职教师教学导师制完成情况验收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教师试讲
新教师试讲验收以院部为单位开展,重点考察新教师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能力。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在拟讲授课程中选择1个课时的内容,完成教案撰写、PPT设计与制作和说课、授课准备。各院部成立专家组,对新教师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指导。建议流程如下:
1.新教师进行5分钟说课,阐述教学设计思路,并从教案中抽取一节段的内容,进行20分钟授课展示;
2.新教师阐述教学反思;
3.专家组开展教学评价;
4.活动交流研讨,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5.活动结束后新教师完善教案、课件与教学反思材料;
6.在试讲基础上,专家组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验收评价,对是否可以独立承担课程教学,以及下一学年是否仍需配备一对一导师给出评价意见。
二、导师制工作档案整理归档
1.青年教师学习过程材料:随堂听课材料(不少于24课时),拟开设课程不少于2/3课时的教案、课件、习题库等教学资源建设材料,并经导师及所在专业审核通过。
2.导师指导新教师过程材料,包括听课记录及过程指导等材料。
3.学院开展名师或优秀教师公开课、青年教师教学展示与交流等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相关材料。
4.新教师试讲验收材料。
5.新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表。
三、导师制工作考核
各院部根据《北京物资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要求,组织二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试讲验收评价、导师制过程材料和考核表,对导师履职情况及青年教师成长状况做综合研判,形成考核结论。
各院部6月20日前将院部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的相关活动列表、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以及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表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签字盖章打印版交至崇德楼814,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fzx@bwu.edu.cn)。
四、联系方式
孙老师 8953423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标签: 教学 青年教师 导师制 教师 院部 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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