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3000759、3000761、3000763和3000764岗位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3000747、3000748、3000749、3000750、3000751、3000752、3000753、3000754、3000755、3000756、3000757、3000758、3000760和3000762岗位按照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照实际达线人数参加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待资格复审合格后,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747-3000758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3000759-3000764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主题班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试讲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重点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以及教学效果方面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3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15分钟。
2.主题班会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胜任辅导员工作岗位的素质能力,重点考察考生主题班会内容设计、班会形式、组织实施过程、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方面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20分钟抽取主题班会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考(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测试,测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4.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一)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主题班会)和面试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试讲(主题班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主题班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二)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进行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进教师按照学院新进人员规章制度执行。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65811、0551-63865080
监督电话:0551-62673920、0551-63865767
标签: 专业 测试 成绩 人员 聘用 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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