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推行导师制为新录用公务员精心“护航”

阜阳市颍东区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以“1+1”结对帮带模式,为新招录人员能力素质双提升提供指导和帮助。导师制通过制定方案、选聘导师、纪实问效等措施,确保“联帮带”过程流程化和可量化,为年轻公务员的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导师制将培养情况作为组织部门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和导师考评的参考依据,有力地促进了新录用公务员的快速成长。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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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阜阳市颍东区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重点发挥“老带新”“师带徒”联帮带作用,为新录用公务员加快成长“保驾护航”。

健全体系明职责。制定《颍东区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细化新招录公务员导师制操作流程,明确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等3类群体为培养人群。通过“1+1”结对帮带模式,针对性开展新招录人员能力素质双提升工程。将试用期同步设定为导师指导期,指导期内明确引导、培养、管理、考核、监督、关爱等6项职责,确保“联帮带”过程流程化和可量化。

择优选聘促履职。明确推荐、审核、聘用、管理4项导师选聘程序。结合新招录人员所在单位中心任务和专业特长,择优选定导师聘用名单,经填报、审定后报组织部门备案。突出优中选优,加强拟聘用人员的审核把关,明确4类不适宜担任拟聘导师人选条件,并经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举行聘任仪式,并向所在单位进行公示。2023年以来,结合公务员招录情况,累计选聘结对导师22人。

突出纪实强问效。针对新招录人员情况,由导师设置针对性培养计划和成长规划,充分发挥“传、帮、带、管”4个方面作用。科学设置《颍东区新录用公务员工作情况导师评鉴表》,对指导计划、指导记录、导师评鉴3个环节进行明确,实现流程化台账式记录年轻公务员培养情况。培养过程中组织部门采用但不局限于提问、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等“3+N”监督评判方式,定期检查制度成效和年轻干部成长情况。指导期结束后经评定反馈,将导师制落实培养情况作为组织部门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和导师考评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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