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校线上资格复审已完成,现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
每半天为一场,上午场8:30-12:00;下午场14:00-18:00。
参加面试的人员请在面试前1小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当天将在上午7:50和下午13:20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具体岗位面试场次安排
时间 | 组别 | 岗位代码 |
6月17日上午 | 第一组 | 009、008、010、022 |
第二组 | 011、012、013、015、016、017 | |
6月17日下午 | 第一组 | 021、023、007、028 |
第二组 | 018、019、020 | |
6月18日上午 | 第一组 | 002、003、004、026、027 |
第二组 | 035、037、038 | |
6月18日下午 | 第一组 | 030、031、034、032、033 |
第二组 | 036、039、040 |
二、面试地点
河北众诚假日酒店(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观景大街88号)三楼会议室。
公交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320路公交车至众诚假日酒店站下车即到。
2、新百广场西乘旅游5路公交车至动物园站下车西行800米即到。
3、省图书馆(博物馆)乘旅游12路公交车至众诚假日酒店站下车即到。
4、运河桥客运站乘旅游6路公交车至动物园站下车后西行800米即到。
5、火车站(北站)乘40路公交车至慢城花园站转乘旅游6路公交车至动物园站下车后西行800米即到。
三、面试程序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价值观、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匹配度等。
001-008、010-029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为专业试讲,形式为理论讲授(现场板书,不允许使用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009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为专业试讲,形式为理论讲授(现场板书,不允许使用PPT)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每部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题目面试前3天上午8:00发送至本人邮箱,请在收到邮件当天中午12:00前通过邮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
030-040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陈述答辩方式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题目面试前1天上午8:00发送至本人邮箱,请在收到邮件当天中午12:00前通过邮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现场随机抽取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面试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试讲)现场打分,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试讲)成绩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相应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50%+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试讲)×50%计算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
五、面试需携带的资料
1.专业试讲需准备教案,教案在A4纸上单面打印,不超过3页,打印8份。教案上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体现姓名等个人信息。
2.资格复审要求的材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各阶段高等教育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以上所有证件、证书、证明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六、面试人员须知
1.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人员不得穿着带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志标识的服装(如单位统一制服或工作服等),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实行入闱管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人员面试时须将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放到面试室外,面试完毕离场时领回,不得返回候考室或面试室。
4.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人员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面试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人员未经许可、因个人原因离开指定地点不能参加面试的,按弃考处理。
6.面试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等一切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违者一经确认,其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评委提问或试题要求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面试无关的内容。面试人员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请评委复述(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7.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可到候分区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
8.面试人员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
联系电话:85110083、85118123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9日
标签: 面试 测试 试讲 人员 专业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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