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通辽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库伦旗初审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库伦旗在2023年12月29日至1月8日公示了定期注册初审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受理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公告》和通辽市教育局《2023年通辽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确认点受理审核确认、旗教体局初审、通辽市教育局复核、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终审等环节,现将库伦旗定期注册初审拟合格人员(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1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5-4777430

附件1:库伦旗定期注册初审拟合格人员名单.xlsx

库伦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2023 公示 库伦旗 12 30 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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