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专业知识70分、写作3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为切实加大我市各行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实用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引进行业实用人才共计3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含)及以下(1988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与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职称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及以下(1983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与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详见附件1)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参照附件6)。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休息)。
现场报名地点:虎林市委办公楼一楼115、116室。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不能再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6)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考生另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政策加分提供材料明细详见(附件4)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4)。
(三)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通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专业知识70分、写作30分。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公布笔试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报考该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终确定为录用人选的,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3.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4.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67-5811579、0467-5816157 (工作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监督举报电话:0467-5996157、0467-5825757。
标签: 招聘 笔试 岗位 面试 人员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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