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各岗位依据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初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急需紧缺岗位最低放宽至1:3,并且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1:3比例,取消岗位。详见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若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对象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二、面试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现场审核、确认。
2.时间:2024年6月14日(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地点:十堰市教育局(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提交资料
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留存。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
2.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在同一面A4纸)、笔试准考证。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证明)。
6.现有工作(聘用)单位的考生,由工作(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其他情况
如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可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除前述证件材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考生签字)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缴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应真实、准确、齐全。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确定为面试正式人选。
4.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5.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请考生持续关注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shiyan.gov.cn/)。
联系电话:0719-8889159
附件:
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4年十堰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docx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面试 考生 十堰市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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