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本部)行政楼917室
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由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办法为A1驾驶员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技能测试*50%。
为加强保障教师通勤、学生实习实训及其他临时性公务出行等工作,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通勤车辆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交通驾驶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驾驶证;
3.年龄:限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社保缴纳满5年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0 日以后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12日,具体时间段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在受理报名资料。
2.报名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本部)行政楼917室。
3.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下载);
(2)A1驾驶证(正、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步骤微信公众号“陕西公安”-网上办事-户政业务)。
4.心理评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学院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评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由学院组织人事处会同党政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办法:A1驾驶员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技能测试*50%。
结构化面试即现场回答交通法规、职业素养、岗位适应性等三个方面问题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即按规定要求在限定路段进行大型客车驾驶,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车辆操控能力、对道路交通环境的感知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行业标准规定的在市区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失信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签订聘用合同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务协议》。
五、福利待遇及聘后管理
1.经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与其签订正式《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协议》,福利待遇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出车补助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拟聘人员服从学院工作安排,遵守校车驾驶管理制度。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915-8177631(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915-8177623(学院纪委工作部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7日
标签: 招聘 体检 学院 应聘 人员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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