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适岗评价、公示和聘用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十总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协助镇司法所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我区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任何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APP中报名前两个月没纳税申报记录、不是失信人员。
2.人员类别
(1)4050人员-女40周岁至55周岁,男50周岁至60周岁。
(2)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在系统内申报过失业登记(有效状态)满足一年以上的人员。
(3)残疾人
(4)低收入人口
(5)退役军人
(6)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类别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
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十总镇户籍或在十总镇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6.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5日, 上午8:30- 11:30,下午1:3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在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④非通州区十总镇户籍人员提供通州区十总镇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
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适岗评价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人员适岗能力评价,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评价。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期限及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合同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工资按通州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十总镇委托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委托劳务公司代发人员工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十总镇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标签: 人员 岗位 十总镇 通州区 报名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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