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牵引作用,推动学校“双一流”大学创建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启动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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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牵引作用,推动学校“双一流”大学创建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启动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考查)对象

2019年以来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21年以来聘任的校内太行学者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聘),学校在聘百人计划学者。

二、考核(考查)内容

以《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中北大学山西省“百人计划”人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中北大学山西省“百人计划”人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和签订的工作为依据,对考核(考查)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人才引进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组织实施

1.提交个人材料

考核对象填写《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表》,聘期已满的考核对象要同时提交聘期工作总结,对聘期内立德树人、师德师风、成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表上的成果业绩要附相关支撑材料。上述材料均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考核

全职引进人才和校内太行学者年度考核与学校考核同时进行。柔性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学院)组织,对照协议约定目标任务,对柔性引进人才成果业绩和贡献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

聘期已满的,所在单位要对其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3.专家评议

柔性引进人才中期、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

全职引进人才和校内太行学者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确定考核结果

校党委常委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考核工作,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主体责任,对照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聘期任务进展较慢的,学院要做好督促工作。

2.《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表》及支撑材料、个人总结纸质版在6月14日前报人才工作办公室;柔性引进人才和百人计划学者考核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将《《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考查)表》、中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nuc.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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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考核 人才 中北大学 高层次 考查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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