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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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3000028、3000030、3000032、3000034、3000035、3000036、3000037、3000038、3000039、3000040、3000041、3000042、3000043、3000044、3000045、3000046、3000047)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等。要求内容充实,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专业测试前,根据公布的试讲参考教材(附件2),由每个试讲科目抽签顺序为①号的考生从备选题目中抽取1个章节作为本科目试讲内容。应聘人员在封闭教室备课60分钟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15分钟。

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技术岗位(3000048、3000049、3000050、3000051、3000052、3000053)采取主题班会方式进行。

主题班会(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考生根据给定的主题班会题目和要求,在封闭教室准备30分钟后进行,主题班会时间每人15分钟。

主题班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专业技术岗位(3000054、3000055)和管理岗位(3000056、3000057)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当日上午7:45前未按时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分不同组别,于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顺序。教师岗位同一组中有多个岗位的,首先试讲科目相同的考生抽签确定本人在同一试讲科目内测试顺序,最后各试讲科目内①号考生抽签确定同一组中各试讲科目测试顺序。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测试分组及考官构成

根据专业不同,专业测试分六个组,每组设专业测试考官7名,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人。专业测试分组如下:

第一组:岗位代码3000028、3000030、3000032、3000034、3000035、3000036、3000038;

第二组:岗位代码3000040、3000041、3000042;

第三组:岗位代码3000037、3000043、3000044;

第四组:岗位代码3000039、3000045、3000046、3000047;

第五组:岗位代码3000048、3000049、3000050、3000051、3000052、3000053;

第六组:岗位代码3000054、3000055、3000056、3000057。

(四)其他事项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委军民融合办、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在省委军民融合办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军民融合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84499(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2601478(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0551-64697632(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

0564-3383017(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4年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2024年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测试试讲参考教材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6月5日

附件1:2024年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24年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测试试讲参考教材.doc

标签: 测试 专业 试讲 岗位 成绩 国防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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