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沂源县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沂源县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进入资格审查比例为1:3,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 6月11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沂源县历山中学体育馆(沂源县城历山路17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2日(周三)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提交至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3日(周四)上午8:30-11:3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沂源县历山中学体育馆(沂源县城历山路17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4日(周五)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留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各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在线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6.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科目合格的笔试成绩截图打印件。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2)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应聘的,须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在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上注明“兹证明×××非在编教师”字样。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报名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应聘学段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面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6月17日09:00-6月18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查看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533-3227230
附件:1.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沂源县岗位笔试过最低合格线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证明
3.应届毕业生证明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标签: 审查 沂源县 资格 提交 应聘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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