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原服务单位推荐、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陈涌同志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660-8251563
邮政编码:516532
地 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机关大院内313室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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