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参加贵州第十二届人博会引才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现将线上初评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进行公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上初评成绩
各岗位线上初评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419办公室(水城区委党校4楼)
三、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参加贵州第十二届人博会引才工作方案》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初评成绩,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初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面试。”
四、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严格按照“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的引进公告,对照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引进企业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引进企业3次联系,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尽快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考生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携带考生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
3.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电子版;
6.企业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纪律监督
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进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标签: 复审 资格 递补 初评 考生 引进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