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影视主管岗位招聘公告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视主管岗位。招聘条件包括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编导、导演、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精通摄像、剪辑、后期制作软件的操作;熟悉人民法院的工作机制和要求,有政法系统工作专题片的制作经验者优先。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根据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办理入职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成立于2006年,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唯一直属出版机构——人民法院出版集团设立的全资企业,是以电子、音像、互联网出版,法律知识定制化服务,法律信息大数据分析服务等为主业的跨媒体、跨领域、综合性出版社。根据工作需要,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视主管岗位。

一、招聘原则

结合音像社实际需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描述

(一)招聘职位

影视主管

(二)招聘人数

1人

(三)职位描述

负责影视作品视频产品、宣传片、专题片的剪辑、调色、包装设计与制作;能够独立完成视频的后期剪辑、特效、后期合成、音乐音效字幕等技术。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编导、导演、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

2.能够独立完成拍摄,精通主流摄像机的使用方法;

3.熟练使用PS、PR、AU、AE等相关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后期制作;

4.了解目前主流的视频编码格式,熟练掌握各种视频、音频文件格式及转换方法;

5.准确理解脚本或文案制作视频,把控视频逻辑及剪辑节奏;

6.熟悉人民法院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具有政法系统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影视拍摄和制作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7.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踏实稳定,有团队合作精神;

8.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籍证明,以及能够体现自身专业能力素质水平的证书扫描件、可公开的重要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hr@faxin.net(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为“姓名+影视主管岗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音像社人力资源部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初试

初试考察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根据初试笔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

(四)复试

复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职业匹配度、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等综合能力。面试前对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请复试考生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实习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无犯罪记录审查: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联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对体检与无犯罪记录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沟通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

(六)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影视主管岗位需要,综合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政策变化对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67550680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2024年1月


标签: 招聘 复试 初试 音像 人选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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