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寒假已到,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实广大学生志愿者们的社会实践经历,度过一个更有意义的寒假生活,我院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招募2024年寒假志愿者,相关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
1.18周岁及以上学生,身心健康,男女不限,有志愿者服务经历及医学学习背景者优先。
2.具有奉献的诚心、责任心、热心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
3.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统一安排。
4.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既往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6.自觉维护党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3:00-16:30
(可根据志愿者具体情况临时调整)
三、服务地点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东区、西区门诊大厅导医咨询处
四、服务内容
1.导诊志愿服务:导医、导诊、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
2.就医帮助志愿服务:协助使用自助设备预约、挂号、缴费、签到、报告打印、查询等,协助医院向患者介绍医院微信服务的便捷,指导如何使用医院服务。
3.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劝阻一切人员在院内的吸烟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志愿服务保障
1.志愿服务结束后可为志愿者开具志愿服务证明;
2.统一着志愿者服装;
3.提供免费饮水等便民服务。
六、报名方式及流程
1.满足招募条件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学生证、介绍信等),并登录遂宁市第三人员医院医院网站(),搜索“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招募2024年暑期学生志愿者的公告”,下载公告下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及《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到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团委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核。
2.具体服务内容及时间由门诊部及团委统筹安排。
3.服务时间结束后完成志愿服务总结报告或实践报告,交于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团委办公室,并开具志愿服务证明。
联系人:赵志恒;联系电话:19908246770(微信同号)
附件:1.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者登记表
2.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承诺书
附件1遂宁市船山区志愿者登记表站(岗)名称: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 | 性 别 | (一寸免冠照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健康状况 | 血 型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
居住地址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手 机 | |||||
专业特长 | Q Q | |||||
志愿加入服务队类型 | ( )应急志愿服务 ( )扶危济困志愿服务 ( )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 )城市文明志愿服务 ( )赛会礼仪志愿服务(省运会) ( )其他服务 | |||||
志愿服务 时间 | 工作日 周末 节假日 不限时间 临时通知 其他时间 | |||||
个人志愿 服务经历 | ||||||
申请人 承 诺 |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2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者承诺书
志愿者是崇高而光荣的,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我郑重承诺:
1.我自愿加入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志愿服务队,确保本着服务患者的目的为医院及病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2.我将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保持友好、合作、尊重的态度。我将妥善保管医院所提供的服装证件等物资,并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保密。
3.我愿意在医院所要求的服务时间及所提供的服务岗位上,为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规范、有序的志愿服务,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有关资料未经许可不会向外泄露。
4.我同意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由本人的过错造成的个人财物损失等和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5.我同意服务期内工作剪影可以在相关报道或展示中使用,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6.我承诺绝对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反国家法律、医院规章制度、社会公德及损害志愿者形象的活动。
7.我承诺若服务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2天告知门诊部及院团委办公室。
8.我承诺清楚并接受与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未构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仅系本人社会实践活动,本人不会按照劳动法或一般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等向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求薪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任何报酬,相应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9.我承诺清楚并接受志愿者服务,若本人违反以上规定,则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有权做出适当的处分或终止本人之服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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