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环节,现就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笔试成绩发布考生笔试成绩已通过海南省考试局报名系统网站(https://gwy.hnks.gov.c...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环节,现就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发布

考生笔试成绩已通过海南省考试局报名系统网站(https://gwy.hnks.gov.cn/Home/ExamHome?examid=00240415115437)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人数进行面试。

详见《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4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hihnsw2024@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部门+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信息中心005)。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公告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部门+岗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6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信息表(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择查看审核结果,点击查看详情,即可打印)。

(五)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七)回避信息采集表(附件4)。

(八)社保记录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九)其他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目前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如现阶段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填写《延期提交材料承诺书》(附件6)随审查材料一同邮寄;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收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人事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邮编:570206,联系电话:0898-68502178。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招聘单位:XXX”。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乘75路、79路、G37路、G45路、专线2路、机场2路、机场3路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公交站下车)。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报名系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同时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如进入面试的考生有上述回避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招聘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898-68502178(咨询电话)

0898-68502987(咨询电话)

0898-66509331(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

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6.延期提交材料承诺书(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doc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附件4: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xls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6:延期提交材料承诺书(样式).doc

标签: 面试 考生 2024 附件 资格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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