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要求拥护党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知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资料。招聘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政审、拟用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要求

任职条件

岗位要求

综合行政管理主管

1

40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旅游管理(含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含市场营销)方向

性别:女,身高170CM及以上

具备一定行政或商务管理经验

三、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政审—拟用公示—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需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电子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编写。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生活照一张。

5.应聘者请将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510695573@qq.com。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应聘资料接收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3日。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面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

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面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五)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在其工作地点及其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4.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若因工作需要而进行岗位调配的,受聘人员需听从调配。

6.本通告及通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120735

附件: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标签: 聘用 面试 人员 体检 应聘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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