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华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招聘岗位为司法社会工作者6名,其中2名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条件为中国公民,拥护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安全保密意识。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华蓥市司法局工作,聘期两年。工资待遇以合同为准,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华蓥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社会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社会工作者6名,其中2名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司法行政(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信息宣传等)工作。

(三)按要求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全日制(退役军人除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应为法学类专业;

3.年龄在18岁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7日—2006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安全保密意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的。

(5)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签订合同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未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司法局办公室(华蓥市红星路234号)。

3.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报名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红底)2张。

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3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

(三)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需要,查阅个人档案资料或由原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华蓥市司法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华蓥市司法局工作,聘期两年。

七、工资待遇

工资以签订合同为准。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和公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须公开事宜,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4821127,唐先生。

监督电话:0826—478800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华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2.应试学习参考目录

华蓥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7日

标签: 招聘 华蓥市 司法局 报名 面试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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