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9:00-10:30
二、笔试地点
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万达校区(佳木斯市郊区万达路25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提前熟悉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考试当天8:20开始进入考点,从指定通道验证入场。
2.考生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附件1),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分布情况表》(附件2)中对应的准考证号、考场号及座位号,填写准考证上所有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部门名称、报考部门岗位名称、报考部门岗位代码、考场号、座位号)并粘贴上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
3.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考生须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等文具,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将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查对。
5.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手机、电子产品等带入考场。考前将携带物品统一交监考人员管理,考试期间发现随身携带手机,按违纪处理。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交卷,不可提前交卷。
7.考生要严格按考号就座,不得随便更换座位,也不得随意起立、走动。
8.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若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离开座位。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10.考生须独立思考,独立完成试卷,如有使用手机、电子设备、夹带考试资料、传递纸条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零分计算。
11.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由监考人员依次收集试卷后,待监考通知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笔试准考证(3).docx
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分布情况表(3).xlsx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考场 考生 佳木斯市 人才 2023 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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