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5月31日至6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及考核,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为进一步加强保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补充保定市消防救援力量,经保定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121名
执勤车驾驶员岗位:15名
(二)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各地财政部门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训练补助、夜间执勤补贴、被装费、伙食费等。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绩效考评挂钩,试用期结束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与每月绩效考评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规定执行。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等。
报名办法
(一)招录岗位查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定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14日,应聘人员需要前往用工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报名地点详见《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应聘单位及报考岗位。愿意接受跨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应聘考核
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及考核,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具体试用期时间由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确定)。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特别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
标签: 招录 消防 救援 报名 专职 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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