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艺术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合格人员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0〕106号)、《安康学院关于第四轮岗位聘任人员聘任情况的通知》(校发〔2020〕174号)、《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党政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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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校党发〔2020〕106 号)、《安康学院关于第四轮岗位聘任人员聘任情况的通知》(校发〔2020〕174 号)、《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党政办发〔2024〕23 号 )及《艺术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的要求,艺术学院成立了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工作考核小组,经教师自评、工作小组复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艺术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合格人员名单

1.教师专技岗合格人员:(40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成党伟、鲍丽、孙海洋、肖剑、杜敏、周平、李卫东、谢敏、廉宝蕊、原春鸣、王胜选、徐鸿鸣、毛德龙、吴波、杨湘涛、马武军、章骞、张静、胡伟、南京、付苗、李秀春、王铎、李磊、田川、雷音、肖宁、吴丹、鄢志莉、范义付、王正祺、张展、刘婉毅、王兵、黄小荣、任川、张亮红、王博渊、姜凯、周继业、赵霞

2.非教师专技岗合格人员:(1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陈芳

二、其它情况说明

1.人事处负责对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支撑材料及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2.组织部负责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任期届满考核。

3.辅导员系列的同志由学工部负责岗位任期届满考核。

4.汪唯同志进校未满一年,按学校政策不评定考核级别。

三、公示

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电话:3358037。

艺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标签: #考核 #聘任 #第四轮 #岗位 #届满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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