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有关事宜(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资格复审范围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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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范围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4日—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6月6日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地点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

(五)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此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复审后由用人单位、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留1份,表上由用人单位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审签字);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所填的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应聘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警务辅助管理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关于“在本市公安机关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时间说明、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

8.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错填、漏填民族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有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在复审前提出,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达不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资格复审,递补复审只进行一天,请成绩合格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请考生届时保持电话畅通,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如果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号、改号、空号、停机、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领取的《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语种

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考生与招聘单位再次确认面试语种,务必在《面试语种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具体见招聘简章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鄂尔多斯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审核:李和勇

标签: 复审 资格 面试 应聘 递补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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