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与档案中心档案管理职位(职位代码12800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与档案中心信息化建设与服务职位(职位代码12800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与档案中心信息化建设与服务职位(职位代码128003)、省住房保障促进中心信息系统服务职位(职位代码128004)、省出省建筑队伍服务中心出省建筑队伍服务职位(职位代码128005)入围面试的考生。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8:30-11:30。
2.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6月3日下午2:30-5:30。
3.审核地点: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楼402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报考省出省建筑队伍服务中心职位的,35岁以上、40岁以下的考生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如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务必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手签名后,于6月1日18: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
2.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7805344,19831100569、19831100161
联系邮箱:jst4120@126.com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2024年5月31日
标签: 资格 职位 面试 招聘 复审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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