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全南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1名。应聘人员需具备全南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全南县,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和文字编辑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招聘岗位为全南县司法局金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岗。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试用、录用等环节。薪资待遇试用期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2600元(含社保、工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全南县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全南县;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3.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和文字编辑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全南县司法局金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
报名地点:全南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政府大院右边二楼)、金龙司法所;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797-2632440、18720705265、15297819092。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视情况不予录用。
(三)面试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四)试用、录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2600元(含社保、工伤)。


标签: 报名 试用期 录用 全南县 招聘 人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