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24年度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现将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地点: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2024年度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序及合格线依次递补。
现场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2024年度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直接访问http://60.216.53.72:8585/登录并下载)。
2.学历学位材料
(1)社会考生
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24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现阶段教育的毕业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已取得的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
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能顺利毕业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或辞职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过期视作弃权。
6.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
7.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同时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均无法体现专业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其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9.可提交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兼职证书、个人简历、进修证明等(非必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8699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山东省泰山医院
2024年5月31日
标签: 2024 证明 复印件 原件 材料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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