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心县招聘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同心县招聘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名单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聘用办法,拟聘用吴巧玲、李秀花为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会计,经体检、考察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举报。来信请寄: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编:751300,举报电话:0953-8721690,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附件:同心县招聘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同心县招聘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
委托代理会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31日
标签: 同心县 聘用 暨村 公示 集体经济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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