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共设施维护岗位(清扫员)人员15名,全街道统一调剂使用。
02-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本市城镇或农业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未就业状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无业求职未就业状态),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女40周岁—48周岁,男50周岁—58周岁;2、女18周岁未满40周岁,男18周岁未满50周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持有相关有效证件:(1)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城镇户籍从办理失业登记日期开始计算);(2)“零就业家庭”人员(经户籍地社保所认定);(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残疾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有五次就业援助人员。招聘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街道统一调剂;
2、身体健康,能适应体力劳动;
3、专职全职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得兼职;
4、上岗前需具有机动车D类驾驶资格。
03-工作职责
服从街道统一领导,负责责任片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按要求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活动,对责任清扫区轮岗无异议。
04-工资待遇
1、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五项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
05-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
兴谷街道办事处一层117室,联系电话:69987597。
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3)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4)1寸彩色照片一张。
06-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7-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交区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08-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09-纪律督查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1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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