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饮食中心财务人员招聘公告》内容要求,现将资格复查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姝婷、马秋红、王畅、王子瑶、王雪芹、王燕如、王酬勤、叶小惠、付孟雯、朱曼丽、华颖、华楠楠、刘大伟、刘祺昕、江莹莹、李昕、李俊、李睿、余舒品、杨帆、杨宜闽、吴企平、汪浪帆、张曼、陈雨薇、周欣、郑丕成、胡洁、施曼玉、徐思、徐梦琛、黄毅、黄在莉、蒋俊芳、詹闻、蔡雨轩、薛丽波
二、资格复审
(一)审核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二)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并提交复印件1份。
2.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签名须手写)
三、考核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考核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二)考核方式
因工作需要,原《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饮食中心财务人员招聘公告》中第四部分“考核”调整为如下内容:
1.考核内容: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
4.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公示
原《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饮食中心财务人员招聘公告》中第五部分“体检与公示”中“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调整为“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
五、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考核诚信承诺书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考核 体检 资格 面试 招聘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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