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与体检考核事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及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对象按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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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及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体检对象(见附件)必须在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7:00,准时在洪湖市人社局大楼前集合。

第二批体检对象(见附件)必须在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7:00,准时在洪湖市人社局大楼前集合。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所需证件与费用

(一)所需证件。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两证一照”: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2张。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为每人40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可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四、注意事项与有关要求

(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一是体检前3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二是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要饮食)必须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三是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二)有关要求。

1.明确体检标准。考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2.考生递补规则。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其笔试成绩须达到100分;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否则不予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严肃体检纪律。体检必须是考生本人,不得让他人代替。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秩序排队体检。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遵照相关要求执行。

4.加强过程监督。体检过程必须客观真实,体检结论严格依据体检标准作出。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体检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5.严格遵守最低服务年限。在通过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程序后,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严格履行3至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对确需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考生,其本人必须以书面或短信形式书写《个人放弃承诺书》并签名。

五、考核事项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达到上述要求方可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具体时间由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6-2216865。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综合岗位);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医护岗位);

3.体检须知。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面试及综合成绩汇总表(综合岗位)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面试及综合成绩汇总表(医护岗位)

附件3:体检须知

标签: 体检 考生 面试 洪湖市 成绩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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