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南江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已进入体检暨政审考察环节,现将体检暨政审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确定34名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4日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
本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体检对象务必于2024年6月3日14:00-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到巴中市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报到,办理体检手续,集中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五)参检时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以便空腹应检。
2.按照规定,体检为封闭式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纪律处理。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
4.体检对象填写《体检表》时须自行缴纳检查费(每人准备检查费现金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确定,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5.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反映。
7.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虽办理体检手续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二、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程序
事业人员政审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要求,由南江县教育科技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工作。考察对象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调取档案。个人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生,请及时核实确认(联系电话:0827-8256956),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调取。个人档案保存在外地的考生可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整理后,于2024年7月1日前按国家相关规定转到县教育科技局(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道129号102室))。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等。
2.考察人员。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要选派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干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自身职责、操作程序,强调纪律要求。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所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3.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生需提前准备1份个人手写的自传(含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等)1份(A4纸型,左右两边各预留2厘米,装入个人档案)交考察组。
4.考察方式。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必要时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学习过的单位及日常生活的村(社区)进行延伸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需逐项核实并填写《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纪检监察机构(机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考察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时须如实填写《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档案审核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2),经考察组工作人员与其人事档案比对无误后签字带回。
5.考察结论。完成考察工作后,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1份(撰写要求见附件2),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聘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考察材料要根据考察对象当前表现和一贯表现,全面、准确、客观地作出评价,考察意见要意思清楚、观点鲜明。考察材料形成后由考察组上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考察结论,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同时填报《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审查意见。并如实填报《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档案审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考察结束后由县教育科技局于2024年7月15日前统一将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考察相关资料转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组织培训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请政审考察对象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此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7-8225189;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827—8211076。
咨询电话: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0827-8225533。
附件:1.南江县2024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政审考察相关资料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5月28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南江县 政审 2024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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