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即上午8:30前)到梅州市司法局407室(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报到。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准考证号 | 招录人数 |
2412121080681 | 2024年6月3日 (星期一)上午 | 241081600523 | 1人 |
241081503021 | |||
241080403328 | |||
241081100412 | |||
241080200820 | |||
2412121080780 | 241081001018 | 1人 | |
241080900711 | |||
241081505824 | |||
241081203207 | |||
241080205107 |
四、结果查询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考试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于当日(6月3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考场报到。请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同时,注意面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面试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梅州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标签: 面试 考生 成绩 考场 考官 工作人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