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递补体检公告(二)

根据《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考生自愿放弃,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详见本公告附件。二、体检(一)体检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8:00(二)集中地点:宜宾市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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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考生自愿放弃,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8:00

(二)集中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口

(三)联系电话:0831-3603422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9.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10.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注: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附件: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递补进入体检名单

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8日

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递补进入体检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

岗位排名

备注

1

韦*

前台受理

132024110509

79.55

75.40

77.48

4

递补进入体检

标签: 体检 递补 2024 宜宾市 考生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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