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通知

按照《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地点在辽宁省金秋医院,具体体检人员详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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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3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地点在 辽宁省金秋医院,具体体检人员详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 院 2023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 项公告》。请体检人员首先查看《体检须知》(附件 1)并 遵照执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 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 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 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 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 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 完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 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 号) 执行。

五、应聘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 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 禁食 8—12 小时。

六、所有参检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 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在体检过程 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

七、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近期 2 寸免冠彩色照片1 张,自备体检费(体检费用为 600 元,费用自理)。

八、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联系人:田老师024-89106770

附件 1:体检须知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4 年 5 月 27 日

附件1:体检须知.pdf

标签: 体检 复检 人员 应聘 2023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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