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405号)文件要求,东至县2024年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院校及模式
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委托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通过三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行政村卫生室工作,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培养对象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并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须与所在县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意向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三、招生人数
2024年东至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数为12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人、中医学专业4人,均为3年制专科。
四、享受政策
1.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财政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对2024年录取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培养对象予以经费支持。
2.入学即与县卫生健康委签订就业协议,根据中央机关编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部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及安徽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实行“县管乡聘村用”,毕业后到本县行政村乡村医生岗位就业,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
3.享受乡村医生所有待遇(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县总医院聘用为健康管理员每月1000元底薪、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每年6000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等)。
4.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分别按月发放执业资格定额补助200元、400元,补助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5.为在岗村医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交通补助(每人每月100元)。
6.六年服务期满后,取得相应执业资质人员可参加县医共体内招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畅通上升通道。
五、委托培养程序
1.有意向参加2024年村医定向委托培养考生,首先由个人在2024年1月25日前通过访问http://www.ahscme.cn网址,在网页内选择“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登录填报,完成网上报名,于2月5日前到县卫生健康委(尧渡镇尧南路12号)医政医管科现场报名。县卫生健康委对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考生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中对医学类各专业要求),组织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填写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见附件),志愿填报仅限于从县卫生健康委合作培养的医学院校中填报一所学校的一项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2.单独参加村医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考生,在以上志愿填报后,无需再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志愿填报,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志愿信息。考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报名的同时,还有意兼报其他院校、其他专业的,可按照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其他院校、专业的分类招生考试志愿,志愿填报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3.根据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线的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脱贫家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在同等录取条件下优先录取。
4.预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不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录取的人员与县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后,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方可进入院校学习。
六、联系方式
东至县卫健委:0566-7020173;0566-7020616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录取 乡村 2024 培养 委托 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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