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关于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补充加分的公示

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已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通区委组织部反映。加分明细见附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组通字〔2023〕57号)第四条第四项“荣誉加分”的规定,对报名参加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加分。

经考生个人申请,大通街道党工委受理,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现对在规定时间内已受理申请,有关资料核实无误,拟加分的考生有关情况补充公示。

公示期有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加分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通区委组织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20

附件:2023年大通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补充加分情况明细表

标签: 2023 组织部 公示 招聘 工作者 大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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