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实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拓宽青年就业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关于做好茂名市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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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拓宽青年就业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关于做好茂名市202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团茂联发〔2024〕8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通知规定,通过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线上见习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见习工作,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以在职干部(职工)或一、二级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0%为参考比例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二、推进步骤

(一)见习单位资质申报和见习岗位发布

各单位要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根据每年就业见习岗位分配计划表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在接收到当年岗位分配计划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就业见习单位资质申请”页面进行单位资质和岗位新增内容填写并提交(上传附件:信用代码证和高州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盖章版),高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线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打印附件盖章保存。(就业部,联系电话:6663906)。

(二)邀请见习人员和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单位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单位资质申请和岗位新增发布后。可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就业见习板块“求职人员查询”发送邀请页面上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日期两年内)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签订见习协议前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参加就业见习。

各镇(街)、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就业见习。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在“就业见习”板块中先进入“求职信息”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从“岗位查询”中查询参加见习单位进行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三)就业见习人员备案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同时,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为录用人员购买见习期限内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见习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就业见习板块进行“就业见习人员备案”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附件(见习协议和商业保险)提交高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线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打印附件盖章保存。(就业部,联系电话:6663906)。

(四)就业见习结束和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期满或非正常结束见习,见习单位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和见习考勤表(附件4),评估见习成效;参加就业见习最少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条件: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日期两年内)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签订见习协议前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参加就业见习。按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符合补贴条件)。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少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补贴申请

见习人员期满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见习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在“补贴申办”板块“就业见习补贴”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页面中的“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名册表”、就业见习鉴定和就业见习考勤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提交,高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线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打印附件盖章保存进行补贴拨付。(就业部,联系电话:6663906)。

四、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见习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见习人员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严格按照就业见习岗位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加强见习岗位在岗人员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1、高州市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和就业见习人员计划分配表.docx

附件2、2024高州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3、2024年广东省高州市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附件4、2024高州市见习岗位考勤表.docx

附件5、2024高州市就业见习协议(范本).docx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财政局

共青团高州市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见习 #就业 #高州市 #补贴 #岗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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