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吉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5月28日8:30--9:30
(二)地点: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体育场
(三)审核材料
报名者须携带《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定向、委培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
二、体能测评
(一)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 |||
项 目 | 标 准 | 测试次数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2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3 | |
女子组 | |||
项 目 | 标 准 | 测试次数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2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 |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耳机、相机、电子腕表、电子手环等)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离开考点时领取(可携带少量的饮用水和食品)。考生须认真检查是否携带电子设备,凡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上述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或者成绩,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在候测期间可在编组内指定候测区域预做拉伸等热身准备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遇有特殊情况需处理的,经同意方可离开,返回后立即归组。
3.考生须自觉遵守体能测评有关纪律和规则要求,不得故意拉扯、击打、绊摔或干扰其他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发生过度身体接触,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认定后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或成绩,不予补测。
(四)注意事项
1.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缺考处理;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按照缺考处理,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参加体能测评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请勿随身携带钥匙等尖锐物品。考生应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三、心理素质测试
(一)时间地点:体能测试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至心理素质测试机房。
(二)有关要求
考生到达机房后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相关指示说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答题。测试过程中禁止东张西望、高声喧哗等,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本岗位面试资格。在考试过程中,如遇计算机或网络故障,应示意工作人员处理。考生需按规定使用测试系统,不得损坏考试设施。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相关岗位面试资格。
吉林警察学院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体能 测评 考生 资格 测试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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