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将完整填写的《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和所需递交的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hncppfsc@163.com,并在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考核方式:
- 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面试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合格分不列为考察人选。
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全资企业,成立于2000年6月,总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是主要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运营的专业性公司。近年来,市场先后被确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菜篮子”工程项目、农业部定点市场、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二十强市场、省四星级文明示范市场和金华市文明单位。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任职要求 |
市场管理员 | 1名 | 40周岁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专业 不限 | 有相关工作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现场管理政策的规定;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较好的观察、发现、处理问题能力;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适应三班倒工作。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24-5.31。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将完整填写的《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1)和所需递交的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hncppfsc@163.com,并在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应聘岗位+姓名”进行报名,例如“营运主管+张三”。
3.应聘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工作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我们将代为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招聘报名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 联系电话:0579-82101818
6. 请关注邮箱信息、保持手机畅通,考试及招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
我们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但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未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合格分,不列为考察人选。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出现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重新进行考察、体检等程序。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待遇,执行公司现行薪酬标准。
五、其它事项
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招聘 面试 岗位 聘用 报名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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