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为0570—3026894、3032638。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考核方式:
1. 比选: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对象进入比选环节,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业绩和岗位适配度等进行综合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 面试:
- 心理健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评课、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评课时间30分钟,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 评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技能测试时间120分钟,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3.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4.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5. 公示和聘用:经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评价教研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柯城区教学研究室(柯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心理健康、评价教研员各1名(如无适岗人选可核减选聘人数)。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及教研员(含柯城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科研工作,为人正派,作风务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较好,教育科研业绩较突出,具有较强的教研活动组织能力、指导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历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近10年来取得以下教学教研业绩之一的:

(1)在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选聘岗位相关的高质量教学教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论文2篇及以上;

(3)主持或执笔过1项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奖,且研究成果推广成效明显。

6.申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岗位的,还需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相关教学业务称号,且需具备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A证或取得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评价教研员岗位的,还需对评价工作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具备一定的评价工作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开发评价工具、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有较强的材料撰写能力。

7.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与课题等)和其他与选聘岗位有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原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比选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对象,进入比选环节,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业绩和岗位适配度等进行综合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

(1)心理健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评课、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

①评课时间30分钟(其中观看课堂实录20分钟,评课10分钟);

②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问题由评委根据本学科评课内容当场设置,并提问和追问;

③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其中准备3分钟,演讲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评课40分,问题答辩40分,即席演讲2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评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

①技能测试时间120分钟;

②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问题由评委根据评价教研员岗位实际当场设置,并提问和追问;

③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其中准备3分钟,演讲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60分,问题答辩30分,即席演讲1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体检对象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进行复检。

2.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承诺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次选聘程序进行操作。

2.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做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将责令教学研究室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4.本次选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和区人力社保局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选聘 教研员 体检 聘用 柯城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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