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嵩明县环城西路北)。
3. 报名电话:13312563119(刘班长)。
4. 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个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政治审查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体检报告1份(必检甲型肝炎病毒与乙型肝炎病毒),有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考核方式:
1. 体能测试:包括100米负重跑、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屈臂伸展。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为进一步提升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性灭火救援能力,强化执勤力量,扩充人才实力,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1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会计1名(会计不限男女)。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志愿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染发;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4.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年龄18—28岁。具有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持有B2驾驶证、体育特长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原先从事过相关岗位可放宽至初中(含初中、中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工作任务,参与火灾处置、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救援事务;参加统一组织的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其中: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条例、业务理论等)。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5天。
四、用工方式
经大队集中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并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五、招收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嵩明县环城西路北)
(三)报名电话
13312563119(刘班长)
(四)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实行现场报名及面试
2.个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政治审查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提供体检报告1份(必检甲型肝炎病毒与乙型肝炎病毒),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7.有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备注:面试成功后必须提供5-6条所包含的材料内容) (五)体能测试
包括100米负重跑、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屈臂伸展。
六、工资和优待
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3个月,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月发放
转正工资待遇:3100元/月,不包含职务津贴及工龄工资100元/年。
社保待遇: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护理险等社会保险(以上工资标准均含税及五险一金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五险一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年
生活待遇: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被装,每年组织1次体检,如体检有不适宜继续留队工作的疾病,由本人主动辞职或大队辞退。
休假制度: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5天。
年休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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