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和天津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报名情况,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河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的面试工作。
按照市教委要求:“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采用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直接洽谈的方式,直接确定拟聘人选;当同一岗位志愿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时,由区教育部门确定具体时间会同岗位所在学校组织分岗位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各岗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毕业生一经确定为志愿岗位拟聘人选,不得再参加后续阶段选拔。本阶段已经确定拟聘人选的岗位也不再参与后续阶段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我区生源天津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7人,其中高中英语4人,学前教育3人。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高中英语:2024年5月27日上午9点,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桥北学校。
学前教育:2024年5月27日下午2点半,宁河区第三幼儿园。
三、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宁河区教育局、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的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沟通组织、岗位匹配等综合能力。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公费师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的要求,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机,连同其它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2、面试形式:试讲、答辩相结合。每位考生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备课室备课,试讲时间为8分钟,到时叫停。考生试讲结束后由考官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共8分钟,允许思考1分钟,然后开始答辩。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
3、面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4、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此次面试不予通过。
四、其他
公费师范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不含按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同意中止协议,解除协议情况)不按照以上各环节已确定的岗位签约并报到均视为公费师范生违约。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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