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以及《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市房发〔2018〕...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以及《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市房发〔2018〕65号)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新城区下列家庭符合E类人才安居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424250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人才 安居 公示 新城区 西安市 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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