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医院关于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考核工作公告

根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和《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中共青海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园引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海省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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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和《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中共青海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园引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校园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需求人数明细

岗位名称

需求专业及专业代码

最低

学历层次

需求人数

外科临床医师

外科学(105111)(普外方向、泌尿方向)

硕士研究生

4

中西医临床医师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硕士研究生

6

中医内科医师

中医内科学(105701)(心血管方向、肿瘤方向、呼吸方向、肝病方向、脑病方向)

硕士研究生

5

中医外科医师

中医外科学(105702)(肛肠方向)

硕士研究生

3

中医儿科医师

中医儿科学(105705)

硕士研究生

1

针灸临床医师

针灸推拿学(105707)

硕士研究生

2

急诊医师

急诊医学(105107)

硕士研究生

1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学(105115)

硕士研究生

1

病理医师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

硕士研究生

1

营养科医师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

硕士研究生

1

病案质控人员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

硕士研究生

1

合计

26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周三)上午7:3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青海省中医院北住院部二楼

考核要求:参加考核测评人员需按资格复审资料要求,准备各项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信息核对。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以专业技能展示、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展示占50%,综合素质测评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考核人员平均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核查内容:身份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规培证明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一阶段学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青海省中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青海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省中医院或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中医院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依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或青海省中医院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青海省中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青海省中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青海省中医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医生、护士)执业资格、(医、药、护、技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招聘地区省级合格分数线且在有效期内,未满足条件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五)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考核测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全封闭式管理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一份25元,请考生自备纸币零钱自愿购买)。

(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六、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本单位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971-8298504。

青海省中医院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青海省 考核 聘用 体检 中医院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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