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报名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龙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507办公室)。
-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龙陵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考核方式:
- 笔试: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 岗位技能测试:包括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 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 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时补充书记员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龙陵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 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3日之间出生);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6.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7.掌握缅语翻译技能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联系电话:0875-3031010;
3.报名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龙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507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
(3)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
(4)《龙陵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听打和看打各占50%,占综合成绩的30%。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分听打和看打。考核录入速度及准确率.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书记员岗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数不足1:2,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发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正式上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一)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
(二)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培训、制式服装等必要的职业保障和职工食堂等生活保障。
十二、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龙陵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3日
标签: 招聘 龙陵县 聘用制 书记员 聘用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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