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体检等程序,拟录用张茂华同志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 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政 教 处 | 生活老师 | (1)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会简单的电脑操作。 (3)从事过教育管理或相关工作优先。 | 张茂华 | 1 | 女 | 四川绵阳 | 50 | 大专 | 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 财会 |
注:生活老师岗位综合排名第2名(朱桃梅)自愿放弃。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政教处反映。
联系咨询:绵中实验咨询热线17381658768(梁老师)、邮箱:3133842870@.qq.com。
监督投诉: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热线0816-8732917、绵中实验纪检办热线18780543266,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jw@mykjcrcjt.cn,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2024年5月23日
标签: 绵阳 实验学校 中学 2024 公示 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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