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当天,请于8:20前到考点,8:30开始资格复审,9:00开始考试。考生8:40后不得进入考场。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对照现场发放考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纸张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物品到座位。如发现考生携带禁带物品,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随身携带包和手机(关机)请放至考场后部集中存包处。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纸如数上交。
6.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按要求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
7.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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