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助推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经推荐邀请,严格审核,拟聘请17名同志为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名真实姓名,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4-55889441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名单.doc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标签: 海曙区 应急 宁波市 监督员 执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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